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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Nobel Economist: Robert C. Merton


出生於 1944 年 7 月 31 日,Robert C. Merton 是著名的財務經濟學家,主要研究領域在資產定價、衍生性金融商品、金融機構等領域。最為人所知的理論是和 Fischer Black、Myron Scholes 一同發表的 Black-Scholes-Merton 模型,被廣泛應用至衍生性金融商品的定價。由於在財金領域有著重大的貢獻,使得 Merton 與 Scholes 在 1997 年一同獲頒諾貝爾經濟學獎,Merton 獲獎時僅 53 歲,是史上第二年輕的經濟獎得主。Merton 的恩師 Paul Samuelson 曾形容他在財金領域研究的影響,就如同牛頓對於物理學界的貢獻,足見他在財金研究領域的份量。

早期求學過程

Merton 出生於書香世家,父親 Robert K. Merton 是著名的社會學家,長期在哥倫比亞大學任教。儘管從小對學術界並不陌生,Merton 卻不想成為大學教授,更不打算走社會科學相關的研究。年輕時候的 Merton 對於如何打造車子較為有興趣,目標是成為相關領域的工程師,就讀哥倫比亞大學工程學院期間,曾花幾個暑期的時間在福特汽車實習。

從哥倫比亞工程數學系畢業後,Merton 先是前往加州理工大學攻讀應用數學的博士班,完成首年的課業後,Merton 開始思考博士論文的研究方向,發現自己喜歡股票交易跟經濟學的主題,但卻沒上過相關課程。曾任美國總統經濟首席顧問 Walter Heller 表示總體經濟研究已經幫助美國避免大蕭條和高通貨膨脹,受到這番談話的鼓舞,Merton 認為經濟研究可以影響上百萬人的生活,是非常有意義的事情。緊接著 Merton 在書店買了經濟數學的書籍,覺得自己可以在該領域做一些貢獻,便毅然決然決定離開加州理工大學,轉而申請經濟博士班。

然而轉領域申請博士班的道路並非十分順利,Merton 申請九家學校被其中八家拒絕,包含他的母校哥倫比亞大學。但是時任麻省理工大學招生委員會的 Harold Freeman 卻十分賞識 Merton 的數理背景,並建議 Merton 剛入學就可以上博士第二年的經濟數學課程,而授課教授正是 1970 年的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 Paul Samuelson,日後也成為 Merton 的論文指導教授。由於 Merton 有扎實的數學背景,Samuelson 十分賞識他的數理能力,先是聘任 Merton 擔任他的研究助理,並且他們兩人對於股票市場和衍生性金融商品的定價研究都十分感興趣,便一拍即合,投入權證 (warrant) 這項金融商品的定價研究。

影響後世的選擇權定價模型

博士班畢業之後,受到另一位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 Franco Modligliani 的賞識,Merton 得以留在麻省理工的史隆商學院財金系任教,並且繼續與 Samuelson 研究資產定價的議題。在當時經濟和財金的模型主要是以離散 (discrete) 時間為主,而非連續 (continuous) 時間,Merton 認為離散時間的方法有一個問題:在每次交易行為之間的間隔是多少?由於金融商品的交易普遍非常頻繁,他認為必須將模型的時間連續化,才是合理的方式。

Merton 的第一篇研究論文就和 Samuelson 研究不確定狀態下的終身投資組合選擇,Samuelson 的文章是採用離散時間,Merton 則是使用連續時間方法,成為互補的論文,獲得學術界的好評。由於 Merton 有良好的數學背景,他首先在 1960 年代後期,引入隨機微積分的方法在財金研究,獨具慧眼選用伊藤積分 (Ito calculus),而非俄國數學家 Ruslan Stratonovich 的積分方法,作為連續時間財務模型的數學工具,為日後財金研究的方法打下根基。

引入連續時間模型是 Merton 在財金學術界的一大貢獻,他也將此方法應用至選擇權 (option,又稱期權) 的定價。選擇權是一種衍生性金融商品,因為選擇權的價格取決於其標的資產 (underlying asset),像是股票或者商品如小麥、石油的價格。選擇權給予人們權利,而非義務,執行購買或出售該資產在特定的價格。舉例來說,如果航空公司擔心年底石油價格會飆升至每桶 70 元,會使公司產生損失,而現在的石油價格是 50 元,則公司可以買入 60 元的選擇權,如果年底油價真的漲至 70 元,公司此時可以執行選擇權,仍然以低於市場價的 60 元的成本買入石油,減少因為油價上升而導致的損失。如果油價未到 60 元,公司則有權利不執行該選擇權,而以低於 60 元的市價購買石油。

然而選擇權的定價該是多少?一直困擾著業界和學術界,早在 20 世紀初期法國數學家 Louis Bachelier 等人便嘗試找尋選擇權定價的方法,但學者始終沒有好的方法解決風險溢價 (risk premium) 的問題,此類問題指的是人們可以投資兩種商品:無風險資產和有風險資產,前者指的像是美國國債,後者則是股票或者選擇權,人們持有風險較高的資產理當享有較高的報酬,但跟無風險資產的報酬差距應當是多少?此風險溢價的問題仍尚未有解答。

Merton 和另外兩位學者 Fischer Black、Myron Scholes 發現其實在評估選擇權定價時,不需要使用風險溢價,但不代表風險溢價消失不存在,而是此溢價其實已經隱含在其標的資產:股票的價格當中。用前面的石油選擇權作為例子,選擇權的價值不僅取決於執行價 (strike price) 60 元,更取決於現在的石油價格 (50 元),當石油的價格愈高,則在年底超過 60 元執行價的機率會更高,因此期選擇權的價值更高。Black 和 Scholes 提出的選擇權定價模型十分易懂,五項決定選擇權價格的因素有四項是可以直接觀察,僅標的物的價格預期波動率,是無法直接觀察得出。而 Merton 則應用伊藤積分和連續時間模型,改良原本 Black 和 Scholes 的定價模型,進一步擴展該模型應用至不同的金融商品。

然而這個模型的發表在學術界剛開始並不被普遍接受,Black 和 Scholes 的論文被幾家頂尖期刊拒絕,歷經三年才於 1973 年在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刊出,Merton 的文章則較為順利,由於 《Bell Journa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Science》 剛出刊,時任主編 Paul MacAvoy 與 Merton 熟識並極力希望刊出此篇文章,反而 Merton 希望延後發表,為的是等待 Black 和 Scholes 的論文先被其他期刊接受,再正式刊出自己的研究,因此兩篇都於 1973 年刊出,由此事情可以看出 Merton 對於學術倫理的重視。

同時在 1973 年,芝加哥期貨交易所也同時成立,兩年之內交易員普遍採用 Black-Scholes-Merton 模型為其商品定價。1976 年 2 月,Merton 和 Scholes 創建第一個以選擇權作為核心資產的共同基金 (mutual fund),兩人也擔任顧問,替其他新型態的選擇權商品訂價。他們的研究促成選擇權交易的普及,時至今日每年在芝加哥交易所的選擇權交易數量超過十億筆,變成金融市場不可或缺的避險商品。

Merton 等人的選擇權定價研究不僅於金融商品,後來更被擴展至分析公司的實際投資機會,稱為實質選擇權 (real option)。像是當石油公司發現新油井時,要不要直接開採商用,是否要等待油價變高時再開採,或者預期未來市價太低或開採成本太高,直接廢棄該油井,和金融商品的選擇權概念十分雷同。其他實質選擇權的應用,包含公司研發 R&D、藥廠研發新藥等例子,不同方案計畫的價值衡量,都可以見到 Black-Scholes-Merton 定價模型的身影。

近期研究

除了選擇權定價之外,Merton 在 80 年代晚期開始也投入其他財金領域的研究,像是金融中介機構 (financial intermediation) 的理論和應用以及如何設計金融系統。在學術研究中,金融中介機構很難直接互相比較,像是現在的銀行和 1920 年代金融大蕭條年代的銀行,或是比較台灣和美國的金融機構,在規模、組織複雜度、或科技革新都有所差異。

Merton 在當時主張採用了一種稱為「功能觀點」(functional perspective) 的思考框架,其中的關鍵因素是注重其功能,而不是機構本身。他認為金融功能 (financial function) 比起金融機構更加穩定,隨時間和不同國家的差異較小。金融功能包含提供轉移經濟資源、管理風險、清算和結算等方面。並且競爭和金融創新會遵循金融功能,最終是希望題能該功能的效率。像是近期流行的 Fintech 概念,代表著金融服務不僅限於傳統機構,但依舊不脫於其金融功能的範疇。

Merton 在一系列的研究和書籍章節中,完善他的金融功能觀點。 1992 年他和 Carliss Baldwin 開創哈佛商學院全球金融系統計畫 (Global Financial System Project),將他們的研究與實際金融運作相結合。Merton 近來也幫忙政府訂定金融監管、改革退休基金制度等,協助穩定金融市場。

回顧 Merton 的學術生涯,不管是前期專注於選擇權定價,或者後期的金融中介機構研究,Merton 都能將其學術知識應用至實際金融市場的操作,連結學術理論和業界應用,為日後的學者立下典範。

參考資料:Wikipedia, 諾貝爾官方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