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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Nobel Economist: Bengt Holmstrom


Bengt Holmstrom在1949年4月18日出生於芬蘭,是著名的個體理論和公司金融(corporate finance)經濟學家,尤其在契約理論(contract theory)的研究有很大的貢獻,因此在2016年與Oliver Hart共同獲頒諾貝爾經濟學獎。

契約理論的應用十分廣泛,舉凡公司如何跟CEO簽訂獎勵條款,許多公司將其獎勵與年度業績或股價表現做掛勾,然而Holmstrom在1980年代的研究即主張這種條款不合理,由於公司業績受到整體經濟情況的影響,CEO的表現可能只是因為好運受到獎勵、壞運受到處罰,應該將公司業績和股價表現,和其他同業公司做”相對”比較,而非以單一公司表現作為奬酬目標。同時在高波動風險的產業(ex: 石油),主要薪資應偏向本薪(fixed salary),相反的情況,在低波動風險的產業(ex: 電信),薪資有較大部分可以出於業績表現。避免發生薪水只是依靠大環境的運氣成分,提供誘因讓CEO以自身能力為公司打拼。

Holmstrom的研究也出現在如何提供誘因讓員工努力工作,如果員工的工作有多項任務,那麼員工會將其大部分心力放在容易量化衡量的指標。舉老師教學為例,老師會努力提升學生的考試和升學成績,因為這部分有明確數字可以衡量,然而老師就沒有誘因,將心力放置在如何提升學生創造力和獨立思考的能力上。

此外保險公司如何與保戶訂立合約,如果保險提供全額給付的話,保戶可能會沒有足夠誘因小心行事,造成道德危機(moral hazard)的問題,這些議題都是契約理論的研究範疇。近年來,Holmstrom在金融海嘯後,也投入心力研究金融危機的流動性問題。

Holmstrom在赫爾辛基大學時三修數學、物理和統計,大學畢業後先進入芬蘭的電腦公司工作,但他在工作時發覺如果公司只在意電腦這種生產工具,而不考量給員工的工作誘因等關於人的資訊,是無法有效提升生產力,因此種下他想要研究關於契約理論的種子。工作兩年之後,進入史丹佛大學攻讀作業研究(operation research)碩士,在Robert Wilson的指導下獲頒史丹佛商學院博士,畢業後在西北、耶魯、麻省理工大學等地任教,培養出Jonathan Levin等優秀經濟學家,前中研院研究員陳珈惠也是Holmstrom近年來的得意門生。除了學術研究之外,Holmstrom也在1999-2012年間擔任芬蘭的Nokia董事會成員,將其理論和實務做結合。

Reference:Nobel Website (Popular information), Open Markets, Bloomberg, NY-Times, Economist
Reading:白經濟-2016諾貝爾經濟學獎介紹
Photo: Nobel Website